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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太坪供电所各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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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职责类清太坪供电所各岗位职责清太坪供电所职责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法规,制度,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搞好农村电费电价管理.
第二条:负责所辖供电区域农村10KV及农村电网的运行、检修,和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按规定负责受理用户的用电报装申请,变更用电,装表接电及用电检查等营业工作.
第四条:负责本营业区域内的电力销售工作,合同管理和开拓电力市场工作.
第五条:负责所辖供电区域内计量装置的安装和维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负责农村安全用电管理;指导用电户节约用电,维护农村供用电秩序.
第七条:开展农村供用电优质服务.
第八条:完成县(市,区)供电企业下达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其它工作任务.
清太坪供电所电力职工守则
第一条: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企业管理,为企业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献计献策,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活动.
第二条: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文化,技术和管理,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
第三条: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坚决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参与赌博,迷信,违法乱纪活动,支持正气、敢于抵制和反对错误言行.拒腐蚀、永不沾.
第四条:遵守所规所纪,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服从分配、完成任务,不迟到,不旷工,不假公济私、讲究职业道德,树立为用户服务的思想.
第五条:文明礼貌、和睦家庭、团结同志,尊师爱徒,工作认真负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
第六条:学习政治,提高思想觉悟,积极参加义务劳动,文娱体育,爱国卫生活动,讲究社会公德;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做到晚恋,晚婚,晚育.
清太坪供电所供电职工服务守则
第一条: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遵纪守法,按政策和规定办事.
第二条:要发扬人民电业为人民的光荣传统,树立用户至上,服务光荣的观念,不以电权谋私.
第三条:要刻苦钻研技术业务,熟悉本职工作,尽职尽责.
第四条:要遵守职业道德,礼貌待人、守信誉、不受礼,不吃请,外出工作按规定用餐.
第五条:办事要认真,讲质量,提高效率,不推诿塞责.
第六条:要严格执行各项用电政策和规定,不准擅自拉闸停电.
第七条:要认真查处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按规定处罚,不徇私情、不公事私了.
第八条:要接受用户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清太坪供电所所长(副所长)岗位职责
第一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的指令及所委会的决议,负责全所供用电工作管理.
第二条: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工作质量,服务质量,维护用户的正当利益.
第三条:监察全所供用电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分析,向上级部门提供经营管理决策,保证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完成,积极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努力工作.
第四条:调查研究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定期组织用电管理业务技术学习,提高供用电职工业务技术素质,加强供电职工职业道德教育,确立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服务思想,负责组织编制月,季,年度供用电计划,做好计划用电,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工作及用电检查工作.
第五条:组织督促所有部门按期完成各种统计报表及统计上报.
第六条:负责组织全所人员定期进行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经常了解职工的思想情况,配合支部,工会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第七条:副所长在所长领导下搞好分管工作,所长不在时,履行所长职责.
清太坪供电所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第一条: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对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第二条: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的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条:检查党支部的工作情况,决定执行的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第四条:经常与支部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门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第五条: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照召开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第六条: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支部书记不在时由事书记主持日常工作.
清太坪供电所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第一条:贯彻执行上级工会的指示及所党支部,行政的有关决议,负责所工会工作,定期召开会员大会,研究改时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第二条:负责搞好工会委员会自身的思想建设,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配合支持党支部,行政领导行使职权.
第四条: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种劳动竞赛和政治,业务,文化学习.
第五条:引导职工正确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认真选好职工代表,做好职工提案收集,整理,上报.
第六条:关心帮助解决职工困难,抓好因病、伤住院职工及离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的慰问和看望.
清太坪供电所车间主任职责
第一条:车间主任为全车间的行政负责人、负责全车间的工作调度,劳动考勤,带领全车间人员全面完成生产任务.
第二条:配合技术员对设备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三条:认真执行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组织人员及时消除设备缺陷,负责设备小修,并对设备中大修提出建议,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条:教育全车间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违纪职工应进行批评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条:参加所里的有关会议,向车间人员传达,组织落实.
第六条:作好备品配件计划申报,以便检修需要.
第七条:节约物资,减少消耗,爱护工具设备,提倡修旧利废,反对铺张浪费.
第八条:组织全车间人员认真学习业务技术,政治,时事,提高整个车间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
清太坪供电所营销主任职责
第一条:负责管片区营销及业扩报装管理工作,督促营业人员执行规范化服务要求.
第二条:调查研究搞好用户投诉及用户信息反馈工作,积极为全所优质服务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条:努力学习,加强管理,争创文明服务窗口,树立行为新风,切实履行人民电业为人民职责.
第四条:积极为业扩报装用户提供方便,实行一口对外,主动提供供电方案及施工设计,努力做到设计方案安全,经济,高效.
第五条:积极配合所有关部门搞好用户设备检查验收工作.
第六条:负责营业工作质量的考核、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相关台帐的建立健全.
第七条: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搞好营业区域的营销拓展等工作.
第八条:负责营业区域的关口计量抄,核工作,为全所线损考核工作提供依据.
第九条:负责管片区供电电安全宣传及教育工作,督促各营销人员普照及农村安全用电常识,全所人员认真执行一令,两票,三规,四制.
第十条:发现事故应及时报告并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做到三不放过.
第十一条:负责组织事故抢修工作,部署全所供用电设备运行维护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管片区线损考核及管理工作,组织进行线损原因分析,核抄10KV分支路关口计量.
第十三条:负责线损管理资料的整理和台帐的建立,及时为全所经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第十四条:负责管片区计量检查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营销组建立健全用户档案,完善计量装置.
第十五条:努力钻研业务技术科知识,搞好本职工作,积极维护用户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负责组织全所计量表的轮校工作,建立健全所辖供电区域内的计量装置台帐.
第十七条:负责配合所内其他部门搞好用户供用电设备验收工作.清太坪供电所安全及设备技术管理专责人职(技安员职责)
第一条:努力学习,熟悉设备,掌握各类设备的技术数据,负责全所设备台帐及试验、检修记录的建立健全,设备生产需要随时查找,为企业维护购置,更换,改装设备,提供必要的参考数据.
第二条:随时收集设备运行情况和图纸、图表,各种测试数据,行文,出厂技术鉴定等技术基础资料,为设备的系统化管理提供条件.
第三条:负责组织全所的设备普查,评级工作,用电检查工作,用户设备验收工作.
第四条:负责组织全所安全检查工作,发现设备有严重缺陷和安全因素,积极向领导汇报,建议督促所尽快解决,把事帮消除在萌芽之中.
第五条:监督全所人员遵守各种安全一规程,规范及规定,针对全所职工不安全行为、及时纠正,并依章进行处罚.
第六条:积极配合工所长工作,负责全所的安全及业务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健全全所职工培训档案.
清太坪供电所核算及电费管理专责人岗位职责
第一条:负责全所的成本核算及是电费管理工作,负责费用收支帐目的管理,各种财务报表的统计上报,积极为全所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第二条: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对用电户清单的户名、地址、本月指数,上月指数,本月电量,电费、电价逐项审核.负责审核当月抄表员的实抄率,当月发生的新装、增容、变更,换表,拆表等营销工作的工作质量.熟悉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和财务成本管理的基础知识,掌握基本计算技术.
第三条:建立健全各种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管好银行凭证及银行支票,财务印鉴.
第四条:遵守,宣传,维护财经法规及纪律,维护国家及企业利益,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清太坪供电所班组长岗位职责
第一条:班组长是全班的行政负责人和政治业务学习组织者.运行当班及工作接受车间领导和系统调度员的命令,是运行操作,事故处理的全面指挥员,是保证生产任务完成的责任承担者.
第二条:在接班时应检查各种记录,重点巡视检查,了解运行方式,设备缺陷和检修变动情况,应随时全面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并向全班交待事项、组织全班人员做好事故预想,保持全站设备,线路在安全,经济的最优状态下运行.
第三条:在改变运行方式或设备进行检修时,班长负责下达操作命令,审查工作票,操作票,并办理两票手续.
第四条:班组长应加强全班的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各项生产任务完成,对全班发生的事故障碍和不安全隐患作好详细记录,及时组织分析,处理,并向领导汇报.
第五条:定期召开全班人员会议,对本班的生产安全,任务,学习,考勤等工作统一认识并负责,不断掀起生产高潮和开展劳动竞赛.
清太坪供电所运行值班人员职责
第一条:立足本职、树立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完成当班工作任务.
第二条:坚守工作岗位、随时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做好当前各项记录.
第三条:对上级的一切命令迅速正确地执行.在接到高一级领导的命令时,若直属上级不在,可先执行后再报告直属上级.在执行命令时,如果认为命令不正确,应简单说明其理由,当对方坚持为正确时,必须立即执行.但发现命令有明显错误,可能危害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时,拒绝执行、并报告发令人的高一级领导人.
第四条:保持记录清楚,完整,不准在记录本上乱写乱画和撕毁记录纸张,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五、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做职责以外的事,不准干私活,洗衣,会客,不准看包括业务在内的书籍、文艺书报,杂志等、不准带小孩;不准打瞌睡,严禁酒后上班.六、运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衣帽整齐,讲究卫生,不乱抛杂物,烟头;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女工不准披头散发,不准穿高跟鞋,裙子.
清太坪供电所驾驶员职责
第一条: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安全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技术,提高汽车驾驶水平.
第二条:遵守交通法规,交通规则和加强操作规程,做到安全,文明,礼貌行车,不违章,不开英雄车,霸王车,不酒后行车.
第三条:听从调度,服从指挥,正确使用,爱护车辆,勤检查,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三勤,四慢,八不开.
第四条:保持车辆的清洁美观,保证车辆的完好率和良好的备用状态、在抢修事故时,招之能来,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第五条:节约用油、降低油耗,做好车辆的正常保养工作,减少检修费用开支.
清太坪供电所炊事员职责
第一条:安心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政治,烹调技术,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不断端正服务态度的提高质量,调剂改善好职工生活.
第二条:遵守本所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各种学习,不提前、不延后,按时开饭、做到饭香,菜美,味鲜.
第三条:积极做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衣服和围裙,保持厨房用具和食物的清洁卫生,坚持厨房卫生天天清洁.
第四条:做好购回粮食蔬菜的验货,签字手续和保管工作,防止霉烂变质,为制作和出售霉烂变质食物,饭菜,防止发生食物中毒.
第五条:不搞特殊化,对亲友,职工,干部一视同仁、不做私菜.
第六条:做到节约用煤,用电,用水,合理调配各种副食,力求降低成本,做好饭菜票的日清月结,定期盘存工作.
清太坪供电所物资保管职责
第一条:搞好物资保管工作,对进库的物资做好验收入库,保管,发放,调换退回工作,各类物资编号存放,陈列整齐,登记清楚,做到十不:不锈,不潮,不腐,不霉、不坏,不错,不漏,不爆,不丢.数目准确,发料迅速.
第二条:严格执行物料领用制度,监督合理使用,按时填报物资报表,搞好物资核算,每年必须对作部物资进行清理盘存,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三条: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开票,然后再领物资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掌握合理储备量,提供物资采购依据,保障生产需要.
第五条:搞好库内、库外清洁卫生,做好废旧物资和有使用价值的物资回收工作.
第六条: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清太坪供电所营抄人员专责岗位职责
第一条:在营业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分管供电区域的抄表,报装联系,电费核收,营业基础资料的普查,收集,以及安全用电宣传,用户电力设施检查及维护工作.
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指令,收取电费、做好指导用户计划用电,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工作,从技术措施上降损节能.
第三条:对管片内各类用户的用电性质,负荷情况,电度抄表,电费回收及用电变更等要建档案备查.
第四条:深入实际、工作踏实.每月定期准确无误地抄回用户全部用电电度,做到抄表,收费率100,差错率为零.
第五条:积极向用户及有关部门提供改善用电管理的分析依据和意见.
第六条: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团结协作,努力学习,以较高的政治业务水平优质完成上级交派的各项工作任务.
清太坪供电所座收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着装整洁、挂牌上岗,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第二条:热情接待用户查询,耐心解答用户提出的问题.用户来电话查询时,电话铃响五声内摘机通话.
第三条:严禁以电谋私、不发生吃、拿,卡,要用户等问题.
第四条:对用户的投诉、,应及时通知相关领导,在5日内答复处理情况,15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第五条:加强安全用电宣传教育,开展便民服务,主动为用户排忧解难让用户满意.
第六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电费电价政策,公开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现象.
第七条:保持营业场所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洁、各种物品置放有序.
第八条:搞好防火、防盗及微机系统防病毒,防破坏工作.清太坪供电所电力设施保护及供用电秩序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第一条: 监督检查《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根据条例制定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第二条:定期组织开展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条:负责建立健全沿电力线路各单位的群众护线组织及责任制.
第四条:负责所辖区域内电力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负责依法查处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设备,扰乱供用电秩序的案件.
第六条:负责根据上级要求及电力行业规定对电力设施采取保护性技术措施.
第七条:定期召开表彰总结会议,总结保护电力设施及供用电秩序整顿经验并表彰先进.
清太坪供电所村民委员会保护电力设施职责
第一条:负责建立健全村电力设施保护组织.
第二条:定期组织人员协助电工巡视电力设施.
第三条:对本村发生的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及时上报并积极提供线索,加强现场保护,避免被破坏或因案发现场带电造成人员伤亡.
第四条:对本村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应积极统计并上报供电部门.
第五条:对本村发生的危害电力设施但未造成后果的行为应协助管片电工处理.
第六条:负责协助电工采取墙报,会议,传单等方式进行依法用电,安全用电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义务保护电力设施人员职责
第一条:凡用电客户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规定,履行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均为义务保护电力设施人员.
第二条:各义务保护电力设施人员应根据当地保护电力设施及供电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积极参与所住区域内电力设施的维护及保护工作.
第三条: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有义务并制止.
第四条:对破坏电力设施及供用电秩序的行为有义务制止,或扭送处理并保护现场.
第五条: 协助电工积极搞好电力设施维护工作,并承担线路砍伐,损坏设施更换的义务劳动投入.
第六条:协助电工开展依法用电,安全用电知识宣传.清太坪供电所各岗位安全职责清太坪供电所所长安全职责
第一条: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本规定的执行、以及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经受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第三条:负责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安全一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保证本单位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不出现影响安全生产负面效应、保证生产一线职工思想稳定.
第四条:组织制度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按公司《安全风险金抵押办法》制定措施,层层落实,确保年度安全目标实现.
第五条: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协调本单位党,工,团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行政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主管并建立独立有效的安全兼职机构,按规定配备合格的廉职安全监察人员,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安全监察手段,支持安全监察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责,主动听取安监人员的工作汇报.
第七条:审定两措计划,并保证所需要用的落实.
第八条: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等规程,严格执行两票,四制,严格执行《安全风险金抵押办法》,对发生的事故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第九条: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情况分析会或安委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条:至少每半月对轩间等进行一次全面的生产,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每月深入现场、班组检查生产情况不少于两周,掌握一线实际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贯彻重奖重罚原则,制定和落实本单位的安全奖惩办法,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及进向公司汇报,必要时如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第十三条:定期向公司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主动接受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检查和监督.
清太坪供电所副所长安全职责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提出贯彻的具体意见、组织落实.
第二条: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经行政正职审批后组织落实.
第三条: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落实生产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事种规章制度,查处各种违纪行为.
第四条: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低压电力技术规程》以及《现场运行规程》,严格执行两票四制.主持对《现场运行规程》每年进行一次修订,补充和完善.
第五条:主持编制好年度两措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协助行政正职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周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专人、限期完成.
第七条:协助行政正职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检员的汇报,支援安检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事故统计的及时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
第八条:参加(行政正职不在时主持)本单位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始终深入到生产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处理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每月至少参加一次车间安全会或班组一级的安全分析活动,进行不少于四次的生产现场巡视.
第十条: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及《安全风险金抵押办法》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及时汇报,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清太坪供电所党支部书记安全职责
第一条: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支部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
第二条: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及不安全问题,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参与研究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要问题,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条:带领党团组织,紧密围绕公司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教育,使职工树立牢固的安全第一的思想.
第四条: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中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及时处理违章违纪行为.
清太坪供电所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第一条:对本单位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群众监督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条:按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暂行条例》,《基层车间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员工作条例》的规定,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监督体系,开展群众监督工作.
第三条: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工会劳动安全卫生组织或职工代表,对本单位行政领导人员,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行政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或纠正的意见、建议,限期整改.
第四条: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行为、及时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处理违章违纪行为.
第五条: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活动,会议,审议安全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参加有关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六条:组织工会委员会,大力宣传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程制度;会同行政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教育活动,提合理化建议,表彰在安全生产中的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
第七条:把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能以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形式提出审议.
清太坪供电所技术安全员安全职责
第一条: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承担领导所分配工作的安全职责.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第三条:组织编制本单位年度两措计划,审批非标准运行方式,预防性试验措施和设备检修(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等、严格执行两票,四制.
第五条:领导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批《现场运行、检修规程》,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完善.
第六条:参加并协助行政副职召开好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和安全生产碰头会,经常听取巧安监员的安全情况汇报,参加或组织研究隐患的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对自己签发的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第七条:负责组织好本单位岗位技术培训、安全规程考试,主持本单位的反事故演习.
第八条:参加本单位的安全大检查;始终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处理违章违纪行为、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第九条: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及《安全风险金抵押办法》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清太坪供电所车间正职的安全职责
第一条:车间正职是车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单位的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订本车间实现企业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安全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车间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组织实话本单位下达的两措计划,并按时组织编制本车间的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四条:对重要检修(施工,操作)项目,参加或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支持车间安全员的工作,每月定期召开车间安全分析会;要经常参加班组的安全日活动,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批示.
第六条:领导本车间的定期安全大检查活动,始终深入在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第七条:负责组织本车间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定期考试及深入本车间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协调各班组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负责做好所使用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第八条:负责认真执行《电业安全要及规程》,严格执行两票,四制,负责任何情况下(事故处理除外)做到先填票,后工作和操作.
第九条: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或《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规定,参加或主持车间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本车间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清太坪供电所车间副职的安全职责
第一条:车间副职在正职的领导下,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二条: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始终深入现场和班组,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检查两票,四制和其它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第三条:参加本车间年度两措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并对审批后的两措计划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参加或组织制订重要检查(施工,操作)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定期的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
第五条:参加本国璋每月如开的安全分析会,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朱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负责与本单位生产技术员拟订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制度和修改补充意见及设备改造,修理等组织方案.
第七条: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本车间有关事故或其它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做到三不放过.
清太坪供电所核算及电费管理员安全职责
第一条:负责完善财务室门,窗的防盗措施.
第二条:保障资金安全,大额现金必须放入保险柜或存入开户银行、不得在办公桌内存放500.00元以上的现金.
第三条:每月工资必须认真核算电费收入,核审电量,确保电费全额上帐.
第四条:负责微机系统安全运行、严防病毒侵入,管理系统应自设密码、严防他人破坏.
第五条:微机系统使用时严禁有覆盖物,保持良好的散热.
第六条:定期检查配备的消防器材完好,应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清太坪供电所座收员安全职责
第一条:进入营业室后应随手将门锁上,定期检查.
第二条:现金应专柜存放并远离服务窗口.
第三条:每班应及时清点现金数目并存入开户银行.
第四条:每班应检查微机系统的散热良好,使用时严禁有覆盖物.
第五条:负责微机的系统的安全运行、严防病毒侵入,管理系统应自设密码、严防他人破坏.
清太坪供电所物资保管员安全职责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公司规定采购物资.
第二条:根据生产,施工需要、及时性组织调拔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物资,严格防止假产品进入电网.
第三条:负责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物资和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工作,并确保采购的物资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第四条:加强仓库管理知识及危险品保管的专业安全知识的学习;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严格执行防火字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六条:物资保管员对自己所采购、调拔的物资安全负责.清太坪供电所工作票签发人安全职责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现场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恩施州电力系统生产运行管理及两票实施细则》.熟悉本单位所辖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及设备与系统倒换的运行方式.
第二条:在工作中布置安全措施时,务必全面仔细,做到万无一失.
1,工作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
3,工作票所填写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4,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滞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清太坪供电所工作票负责人安全职责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现场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恩施州电力系统生产运行管理及两票实施细则》,熟悉本单位所辖设备的结构和工作原理.认真做好所负责项目的安全工作.
第二条:领导并督促人体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前将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向全体人员交底,做好充分的思想和物资准备,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工作搭配、并认真全面地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条:严格按照设备修,校,试工艺进行、确保设备健康水平.特别是对隐蔽工作的质量,在工作中要严格监控.
第四条:工作负责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⑴变电工作负责人
①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②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③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合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④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实际条件
⑤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⑥工作班人员是否合适
⑵线路工作负责人
②结合实际行安全思想教育
③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必要时党政军民学应加以之补充;
④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⑤工作班人员变动是不合适
⑶工作班人员变支是否合适
①正确地和安全员组织工作
②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指导
③承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第五条: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提主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第六条:在工作中要加强安全监护,坚决反对和制止工作的习惯性违章行为、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清太坪供电所工作许可人员安全职责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现场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恩施州电力系统生产运行管理及两票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对进行的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安全措施的操作检查严格到位、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第二条:熟悉管辖区域内设备的结构,原理及各种运行方式,并能在工作票许可实际中贯彻运用,确保设备和人身的安全.
第三条:对下列事项负责:
⑴,变电工作许可人
①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②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③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的危险;
④对工作票中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⑤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确已正确执行、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⑥对工作负责人指明逞是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⑵,线路工作许可人:
①审查工作必要性;
②线路停,送电和许可工作命令是否正确;
③发电厂或变电所线路的接地线等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④负责检查停电线路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⑤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⑶机械作业工作许可人
①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已隔离;
②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执行;
③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危险等.
④许可签字前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确已正确地执行.
第四条:工作结束时,应向工作负责人仔细询问设备的安装、检修情况,了解设备是否可以安全投运.
清太坪供电所输配电线路维护巡视工作人员安全职责
第一条:认真熟悉和执行现场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工作规程》和《低压电力技术规程》,严格执行处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定.
第二条:负责对所辖线路及其附属设备进行定期巡视,事故(障碍)巡视及监督性巡视,并做好群众性护线工作,结合实际进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宣传教育,确保线路安全运行.
第三条: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对线路所处的环境、地理地貘要做到心中有数.对发现的缺陷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督促落实整改.
第四条:积极参加班组各种安全活动,关心安全文明生产.
第五条:巡视线路时,要认真仔细,逐基逐杆到位、并做好巡视记录.
第六条:夏天巡视要注意防署降温,冬天巡视要注意防寒防冻.偏僻山区和夜间巡视必须两人进行、暑天,大雪天,必要时由两人进行.
第七条:发生事故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保持好现场、人身事故要及时组织抢救.事故调查中要如实反映情况,必要时写出书面材料.
清太坪供电所发变配电检修工作人员安全职责
第一条:认真熟悉和执行现场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和《低压电力技术规程》,严格执行上级和公司有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定.
第二条:在检修工作中、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第三条: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检修工艺进行、做到该修必修,修必修全,保质量保安全地完成检修任务.对该修不修以及检修质量低劣的千万的问题负责.
第四条:加强安全意识,工作中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伤害.工作中发现违章现象互相制止,并立即改正.
第五条: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进入生产现场严格执行两穿一戴,高处要系好安全带.禁止使用不合格安全工器具及劳动节保护用品.
第六条:对所从事的工作严格按程序办理工作审批手续、有权拒绝从事未经领导批准,未办理工作审批手续、无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任凭工作.
第七条:发生事故及时向领导报告,并保持好现场、人身事故要及时组织抢救.事故调查中要如实反映情况,必要时写了书面材料.
第八条: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应拆除自装的接地短路线.清太坪供电所输配电线路检修人员安全职责
第一条:认真熟悉和执行现场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规程》和《低压电力技术规程》,严格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定.
第二条:在工作中、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第三条:工作前、应认真核对杆塔编号是否符合工作内容要求,登杆前要认真检查拉线和安全措施.高处作业要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传递物件不得上下抛掷.工作中、要加强工作质量管理.确保修必修全,修心修好.
第四条: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进入生产现场严格执行两穿一戴,禁止使用不合格安全工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对所从事的工作严格按程序办理工作审批手续、有权拒绝从事未经领导批准或未办理工作审批手续工无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任何工作.
第六条:发生事故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保持好现场.人身事故要及时组织抢救.事故调查中要如实反映情况,必要时写书面材料.
第七条: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应拆除自装的拦地短路线.清太坪供电所营抄人员安全职责
第一条: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关于营抄人员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负责安全优质供电,在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安全求效益方面做好工作.
第二条:负责对用户安全用电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工作.在供用电监督管理中、负责制止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违法行为.
第三条:在用电检查中、负责检查用户受(用)电装置的安全运行状况,反事故措施,保安全措施及用户电工安全用业情况等是事符合国家的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法规方针,政策,标准等.对危及主网安全要监督其整改.
第四条:关心安全生产,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自我安全意识.
第五条:对营抄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要如实向领导反遇,积极开展反事故斗争.
清太坪供电所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职责
第一条:熟悉并认真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政策,法规及规定.
第二条:驾驶员必须按照交通部门的规定接受年审.自觉参加驾驶员协会组织的安全活动和安全学习.
第三条:严禁酒后,无证开车和私自开车(指公车).
第四条:平时应加强车辆的维护和管理,在出车前应对车辆的重要部位重点检查,严禁车辆带病上路,在驾驶中严禁开英雄车和赌气车.
第五条:在天气恶劣的情况下,要谨慎驾驶,要注意路面情况严防发生交通事故.
第六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就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清太坪供电所班组长安全职责
第一条:班组长是本班的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管辖的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第二条: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的安全目标,按设备系统(施工程序)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并进行安全控制.
第三条:带领全体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程制度,严格执行两票,四制,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第四条:主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次或每个轮值的政组安全活动,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第五条:负责和督促工作负责人做好每项工作任务(倒闸操作,检修,施工,试验等)事先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搞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新入厂工人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全体人员(包括临时工)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工作教育;积极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急救培训做到人人能进行现场急救.
第七条:负责审查工作票中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以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第八条:开展好定期安全检查活动,安全生产周活动,落实上级的反事故措施.
第九条:经常检查工作场所(每天不少于一次)的工作环境、安全措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生的隐患做到及时登记上报,能处理的应及时处理.对全体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支持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本班组织发生的异常、障碍、未遂及事故、要及时登记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组织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落实改进措施.
清太坪供电所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第一条:班组安全员在班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班的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二条:监督本班组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监督与安全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标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经常深入工作现场(每天不少于一次)对工作环境、安全措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进安全监察,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对本班组每项工作任务(倒闸操作,检修,试验等)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督促实施.
第四条:协助班组长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制订隐患整改具体措施,并监督整改完毕;组织全体人员结合起来开展反事故演习和事故预活动.
第五条:做好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本班组的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记录等管理,保证它们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做好事故报告,安全月报等工作.
第六条:根据上级两措计划和本班情况编制具体的两措实施计划,认真执行、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协助班组长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新入厂工作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全体人员(包括临时工)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清太坪供电所发变电电气运行值班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一条:认真熟悉和执行现场规程(含运行、检修,调度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和制度,对本职范围设备安全运行生产全面责任.
第二条: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工作岗位、若因事必须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得到领导的同意.
第三条:值班期间要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操作票)四制(交接班、巡回检查,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和设备缺陷管理制)等保证安全生产的基本制度,在执行上必须严肃、认真,准确,及时,确保标准化,规范化.
第四条:认真,准确执行调度命令,严肃认真办理工作中的各种手续、熟悉设备运行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预想,防患未然.
第五条:树立牢固的安全思想,认真监查,精心操作,认真巡视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对其负责.发现缺陷和异常情况若不能及时消除,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采取安全措施,同时将情况记入设备缺陷记录薄.
第六条:发生事故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保持好现场.人身事故要及时组织抢救.事故调查中要如实反映情况,必要时写出书面材料.
清太坪供电所水机值班员安全职责
第一条:值班人员在当班时,对所负责的水力机械设备承担安全责任,在值班长的领导下完成担负的安全全运行工作.
第二条:值班员在值班时,负责每30分钟进行一次设备巡视,并将巡视结果进行记录,分析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在安全运行操作上,必须听从值班长的命令,在机组的启动,停止运转,运行方式的变更以及设备缺陷和事故消除操作时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严格执行两票四制.
第三条:值班人员应认真检查和熟知
1,本站主机全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顺序(包括主机本体,管道,阀门喷针,调速器).
2,润滑油系统,水系统,调速系统的系统图和安全操作方法及安全运行状态.
3,水机设备的安全状况和电气一次接线图,模拟图.
4,水机、电气、水工三者间的安全生产关系.
5,《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上级有关的安全规定及行业规程规范.
6,机组及机组附属设备的接线图.
第四条:要认真检查轴承,机组等温度的变化,检查压力油管,水管,气管的压力、防止有危险.
考核实施细则类清太坪供电所岗位考核实施细则总则
一、劳动考勤,劳动纪律,环境卫生及精神文明建设为了强化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对各分管工作认真负责,不相互推诿,自觉接受监督,使各项工作组织,领导到位、搞好后勤服务保障,结合分工,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第一条:劳动考勤
1,休假:按国家规定的星期六、日合并计算,当月结清、根据自己岗位工作量,当月需利用休假日加班者、视同份内工作,不享受任凭待遇.
2,旷工:(基础工资岗位工资)÷20.92天×200.
3,事假:岗位工资÷20.92天×100%×实际天数.
4,病假在医疗期内、岗位工资÷20.92天×10%×实际天数;在医疗期内、岗位工资÷20.92天×50%×实际天数.
5,累计事假,病假,旷工达到公司《岗位规范》规定,按《岗位规范》进行处理.
6,出差:应先在管理考勤者领取出差通知单,并填写,交站长审批签字,方能作出差计算,否则,作事假处理.并取消一切费用报销.
7,休假,事假,病假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搞好工作交接(自请人代理),否则,按相应上一档处理,即:休假,病假按事假处理,事假按旷工处理.
第二条:劳动纪律
1,上班迟到,早退130分钟,扣岗位工资5.00元次,3060分钟者扣10.00元次,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2,上班中途溜号,干私活(不请假),10分钟内扣5.00元次,20分钟内扣10.00元次,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4,后勤人员到生产现场违反《反习惯性违章条例》,违反每条每次扣元、在办公室带小孩上班、每次扣5.00元.
5,上班出去打牌、赌博者、按矿工处理,并扣精神文明奖20.00元、在站内参与赌博每次扣精神文明奖15.00元.组织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者、扣精神文明奖50.00元.
6,上班未挂牌、每次扣岗位工资3.00元.
注:以上行为累计相加处理,达到多次后按公司《岗位规范》规定处理.
第三条:环境卫生
1,当日上班应对工作现场进行清扫整理,如发现办公室杂乱无章,每次扣5.00元岗位工资.
2,对各自清洁区域卫生应定时清扫、随时保持清洁整齐,若检查不清洁、每次扣岗位工资5.00元、连续三次不对清洁区打扫者作停岗处理.
第四条:精神文明建设
1,各部门人应团结,配合,相互协作,若遇事推诿,不配合工作,每发生一次扣岗位工资元、影响全站工作者扣岗位工资10. 00元、直到下岗处理.
2,工作中对待问题不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处理,而发生争议,每次扣20.00元50.00元、发生打架,骂人者、每次扣100.00元、并扣精神文明奖50.00元.
3,对站开展的活动(包括学习,开会等)、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10.00元.
4,损坏公物者、每次扣20.00元、并按价赔偿.
5,损坏厂区绿化建设每次扣岗位工资20.00元、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6,发生影响所精神文明建设的行为(如:打架,,惹是非等)、不论是本站或其它单位、每次扣元.
注:以上行为造成或严重的,按公司《岗位规范》处理,违法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清太坪供电所营销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清太坪供电所的营销管理,促进农电管理工作向标准化,系统化方面发展,有利于更好地保护电力设施的安全,努力开拓农村电力市场和减少农村用电安全事故、强化营销工作职责和岗位竞争激励机制,增强员工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心、特拟定此办法:
第五条:规范营销管理工作主要是将营销目标,计量设施,线损率,设备维护,考核测评,安全管理等实行分级落实.通过定岗定责,竞争上岗,核定指标,风险抵押;分组包片,责任到人、费用定额、工效挂钩;分组管理,百奖百赔、设备维护,挂牌落实;承诺服务,社会监督,综合考评,实行未位淘汰.
1,根据各所营销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管理范围,村组,户数及管理人数,制定竞争上岗方案及实施细则,公示竞争条件.
2,明确岗位责任和工资待遇,缴纳岗位风险抵押金.按地理及交通环境、营销管理户数,电量电费基数,线损指标,供电可靠率,安全管理,设备维护和优质服务等指标进行综合测算,按测算的标准指标,通过竞争对号入座.
3,分组包片,责任到人、费用定额、工资等待遇按指标实行工效挂钩,并与每位营销人员签订《营销管理目标责任书》;在辖区内、公示营销人员的有效证件(谨防假冒营销人员),挂牌上岗,持证收费.
4,抄表帐册(卡)实行统一管理,按时发放和收回.微机操作人员统一录取数据,进行核算,经电费管理人员审核签字后,按台区打印电量,电价,电费公示表,分发到各组或专责人、按台区公示(张贴),在用户收取电费时,应填好《农村居民用是缴费明白卡》,并在规定的时间将电费上缴.
5,分线,分台区核定高(低)压线损指标,实行计量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管理范围下移,供电所领导管理到台区计量,营销责任人管理到用电户;分片按台区计量考核到电工组和营销责任人、实行按月考核、百奖百赔.
6,设备,线路维护,实行挂牌公示、管理落实到人.按照村民协管,定期巡视,交叉检查,限期整改、督办落实的原则实施,确保设备,线路的安全运行.
7,认真履行各项承诺服务,提高供电可靠率,杜绝吃、拿,卡,要象.在乡镇,村组和用电客户中聘请行风监督员,定期召开行风评议会,接受广大客户的监督和批评.
8,综合考评,月兑年结.按德,能,勤,绩五个方面进行综合测评,百分制考核积分.年终综合考核按2:2:2:4的比例确定,专业理论考试,用电村用户评议,所有民主测评和完成月(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四部分构成,按5%的比例末位淘汰(待岗或解聘).
9,其他方面的考核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考核指标挂钩比例及综合测评办法
1,各项费用(通迅、交通,办公,工具费等)实行全额包干,并与售电量,抄表率,各项报表完成情况挂靠.
2,将工资分解为:基本任务工资,指标考核工资,服务质量考评工资.
a,基本任务工资(按电工月平均工资20%确定):按一人管理台区户数(2一4个台区、350一600户),地理状况(用户居住密度或压线路长度),交通条件(到固定点的距离),劳动考勤(每月参加集中学习及集体活动次数)挂靠.
b,指标考核工资(按电工月平均工资70%确定):售电量(上年基数加递增比例)挂钩20;线损率(低压912,高压35%)挂钩20,超出标准的电量按该台区均价实行100%的赔偿;电费回收率(100%)挂钩30,所欠电费按月考核的应发工资和岗位风险抵押金抵扣,连续三个月欠费的实行待岗处理;安全管理,线路,配变,电表等设备完好率(按技术规程标准考核)挂钩30.
c,服务质量考评工资(按电工月平均工资10%确定):
供电可靠率,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落实情况,农村用电安全宣传到位、明白卡填写完整,兑现服务承诺、及时为用电客户排忧解难,辖区无因用电上访投诉案件.
3,年终服务质量综合考核测评方式:按全年工作业绩从以下方面进行考核、各项得分之和为服务质量综合考核实得分.
a,针对营销电工的服务工作态度和质量,执行政策(法规,电价,上级规定等)、故障检修及杜绝三电,三乱等方面召开有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会,考核营销电工行业作风的用户评议分数.
b,按安全用电知识宣传教育,与村组及各用电客户签订有关安全供用电协议的落实情况,结合安规,运规及现场操作等考试成绩,有无安全责任事故或安全隐患,违章作业,伤亡责任事故等方面评出营销电工的安全管理实得分数.
c,按每月的各项目标任务实际完成情况,专业技能现操作成绩,参加各项政治活动(业务学习),恪守职业道德,完成交办的其它任务等综合测评出营销电工的专业素质得分.
第七条:电力设施保护及安全用电管理
1,加强全体职工的政治,法律知识培训.每月开展二次由全所职工参加的政治,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依法治电,利用法律武器维护电力企业的合法利益.加强职业道德,职责,纪律方面的教育,提高其思想素质,增强其爱岗敬业精神.
2,加强供营销人员的现场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和现场培训方案.进行10千伏线路施工,巡视,安全管理现场培训;进行低压配电盘检修,安装总保护和带电拆装(抄)表操作,触电急救等工作的现场培训.使被培训人员全部达到深刻理解,全面掌握,熟练操作.并对照各岗位所从事的工作,进行技术比武,对在技术比武中成绩好的给以奖励,较差的下岗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供电营销队伍素质,减少工作中存在的作业,管理和指挥等习惯性违章.并将各项规程的考试,技术比武成绩纳入年底综合测评.
3,层层落实电力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制.各营业所将高(低)线路及设备实行划片,并分别落实到各班(组),再由各班(组)落实到每个责任人、签订维护管理目标责任书.并与村签订《农村电力设施保护,安全用电义务管理协议书》,公示义务保护责任人.与各用电签订《供用电合同》,明确产权和维护管理责任范围.
4,加强电力设施的巡视,维护管理工作.各班(组)和责任人除按划定的范围做好维护管理工作外,通过换位抄表,交叉检查等方式查找安全隐患,将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到供电所、由所落实到各责任班(组)或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并由所领导或安全专责人进行督办,检查落实情况.
5,严把各项供电工程施工的质量关,杜绝劣质工程投运.对供电工程的材料购置,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要层层把关,按规程,规范要求验收合格并经参与施工,验收的负责人员签名后,方能投入系统运行、杜绝豆腐渣工程.
6,应采取多种形式对用户进行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落实配电台区、支线,用户三级漏电保护,成立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运行检查组,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健全定期检查制度,完善安装技术资料,加强投运产品的质量监督,开展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从而减少农村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所长岗位考核细则所长考核细则按合同考核规定执行.副所长岗位考核细则
一、分管营销副所长考核细则
第一条:分管工作在公司检查,抽查中、出现与分管职责相关的处罚内容、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及履行经济赔罚外,本所内按照本细则规定执行.
第二条:按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生产岗位职责,安全职责,各种管理制度,生产岗位安全合同及岗位考核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考核兑现.
第三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原则,积极为所长负责,以个人意志所为、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后果较严重的扣除30%效益工资,每次扣岗位工资200.00元.
第四条:认真制订各项指标考核办法,制订月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好电力营销工作,不得出现欠费及挪用电费现象(特殊用户,特殊情况报所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若出现无考核办法或营销差错,一次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五条:认真组织抓好电力设备资料统计,并整理建档,(线路图,各台区基本情况)若差一项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六条:按时组织,督促进行设备检查巡视,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并做好记录,不检查或巡视后无记录每少一次扣25.00元.
第七条:设备运行情况要经常检查,统计,上报,(线路,变压器,计量装置,漏电开关及其他保护装置),对设备缺陷应及时报告,组织维修,更换,否则发现一处扣岗位工资50.00元、因此造成严重后果者赔偿全部损失并加倍处罚.
第八条:全月发生人为操作事故者、无论造成的不良后果是否严重、扣款100.00元、发现习惯性违章者不处罚扣款50.00元、另外发生重大事故扣除全年30%兑现工资总额;发生一般事故:一类事故扣除30%兑现工资总额的25;二类事故扣除30%兑现工资总额的10;一类故障扣30%的兑现工资总额的5;凡误操作未造成后果,每发生一次扣岗位工资250.00元.
第九条:全月因检修不力、缺陷不处理和缺陷发现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时(大面积停电等)、扣岗位工资200.00元.
第十条:管理不严,劳动纪律松散,各片出现故障无人处理,每发现一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十一条:两票执行不严,工作时不采取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每发现一次扣岗位工资200.00元.
第十二条:认真组织实施三公开、四到户,创优质服务,规范服务,认真接待并及时落实营销方面的来信来访未及时处理者、每发现一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十三条:认真组织落实营销管理各项工作,考核细则,每月予以兑现,每月执行线损考核分析汇报制度,营销工作分析汇报制度,安全分析例会制度,设备运行分析制度,每差一项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十四条:设备检修无计划,无安排,无落实,无总结,每次扣20.00元.
第十五条:停,送电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程,规章,依法办事,不得出现违章,违规,违法行为、若出现一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十六条: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人力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扣除当月全部岗位工资,并按规定处罚(按后果,执行第七条).
第十七条:各项工作年初无计划,年中、年底无总结,每少一项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十八条:对新增用户不按报装程序办事,对新投入设备不检查验收,设备资料不建档,有关技术资料无档案,每一处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十九条:对上级正确安全生产指令执行不及时,调度正确命令执行不严,无论有无不良后果出现,一次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二十条:对生产岗位出现的事故、隐瞒不报或上报不及时,不提出处理意见或不参加处理,每次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二十一条:对各岗位员工出现违纪,违规现象不处理,每次扣40.00元.
第二十二条:每月严格搞好抄表,核算,收费等工作,认真组织并实施保证安全事故为零,抄表率100,无估,漏抄现象,收费率100,营销误差率为零,严禁出现私自截留电量,否则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二十三条:坚决杜绝人情电,权力电,关系电的发生,发现村干部,农电工家属,朋友及电工本人用电不如实交费、以少报电量的2倍数额负责补交电费、对农电工帮助亲朋好友窃电或自己窃电,一经查实,按电力法规与供电营业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发现一户无表用电,罚款500.00元、无表用户从用电之日起补足电费、并负责收回交到供电所.如发现故障表隔夜不处理,到第二天处理者一经查实,每天罚款10.00元、发现农电工不封表计,表箱,每只罚款2.00元.
第二十五条:低压线损必须控制在18%以内、如超过指标,每一个百分点罚款15.00元、线损高的村要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连续3个月一直超过考核指标,每一个百分点罚款100.00元.
第二十六条:各种安全警示牌、必须保证悬挂正确齐备,高低压熔断器必须使用合格熔丝、更不能无保护设备运行和使用铝(铜,铁)丝代替保险丝、各种漏电保护必须投入运行、更不能无漏电保护供电运行、若出现一处,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二十七条:各种物资领用应按审批程序进行、做到励行节约,若有违背、每次扣岗位工资20.00元.
第二十八条:设备出现带病运行、每发现一次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二十九条:建立设备巡视记录,组织人员从事设备检查,夜间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厉打击偷电行为、对违法行为(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及时上报,依法打击,否则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三十条: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劳动保护费按计划使用,每超一个百分点、按20%比例扣赔.
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检查中、受到公司表扬获得第一名的奖200.00元、获第二名的奖100.00元、以下者不奖.
第三十二条:公司安全检查名列倒数第一名、扣200.00,名列倒数第二名扣100.00元、以上次检查名次每下滑一名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三十三条:公司安全检查名列倒数第一名、扣200.00,名列倒数第二名扣100.00元、以上次检查名次每下滑一名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三十四条:严格执行公司员工考核办法,积极出谋献策,积极维护企业利益,国家利益,不参与赌博等违规行为、若发现一次除按巴东电力公司员工考核细则处罚外,扣除岗位工资100.00元.
二、分管安全,发变电站,农改副所长岗位考核细则
第一条:按标准化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生产岗位职责,安全职责,各种管理制度,生产岗位安全合同及岗位考核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考核兑现,制度不全,每差一种扣10.00元、执行不严格每次扣15.00元.
第二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原则,积极为所长负责,以个人意志所为或以权谋私、造成社会负面影响、后果较为严重者、每次扣岗位工资200.00元.
第三条:生产,安全,继电保护等生产性统计工作按月上报,应及时准确,若出现不报,错报,漏报,延期报,每次,每种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四条:电力设施按时进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时间,汛期检查周期外,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并做好巡视检查记录,不检查或巡视后无记录每少一次扣25.00元.
第五条:全月发生人为操作事故者、无论有无后果扣100.00元;发现习惯性违章者不予处罚扣款50.00元;发生重大事故扣除全年30%兑现工资总额;发生一般事故一类事故扣除30%兑现工资总额的25;一般事故二类事故扣除30%兑现工资总额的10,一类故障扣30%的兑现工资总额的5,凡误操作未造成后果,每发生一次扣岗位工资250.00元.
第六条:全月发生因检修不力、缺陷不处理,缺陷发现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时,扣岗位工资200.00元.
第七条:对发变电站管理不力、考核失真,致使生产管理出现混乱,劳动纪律松懈(含离岗,串岗现象),每发现一次扣岗位工资5.00元20.00元.
第八条:两票管理不严,不按月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每发现一次扣岗位工资5.00元.
第九条:四制执行不严,生产现场出现不清洁、交接班出现问题,设备缺陷没发现,发现后无记录,巡视检查不到位、不按期检查,无记录.每发现一次扣岗位工资5.00元.
第十条:公司上级部门在检查时,发现劳动纪律存在违规现象,每次扣岗位工资100.00元200.00元.
第十一条:公司票证检查时,发现问题,每次每处扣10.00元、严重者加倍扣罚.
第十二条:设备专责不按时进行清扫、出现蜘蛛网,灰尘等、设备无专责牌、每出现一次扣岗位工资5.00元.
第十三条:有水不能开机(特殊情况除外)或有水不及时开机、造成弃水,每出现一次扣20.00元、并算障碍一次.
第十四条:设备检查无计划,无安排,无落实,无总结,每次扣20.00元.
第十五条:安全措施不得力、造成人身伤害或伤亡扣除当月全部岗位工资,并按规定处罚,按后果分等级同第四条.
第十六条:安全工作年初无计划,年中、年底无总结,检修后无总结,每少一项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十七条:技术培训无计划,有计划不执行、每次扣岗位工资10.00元、每月一次,不进行职工培训扣岗位工资20.00元.
第十八条:技术问答、反事故技术考问不按期按时进行、每一次扣岗位工资20.00元.
第十九条:现场资料整理不严,不及时建立台帐归档,设备评级不及时,每发生一次扣岗位工资40.00元.
第二十条:设备试验后不及时建档,安全用具,消防用具到期不试验、无标签,并不按规定地点存放或造成损失,每出现一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二十一条:对上级正确安全生产指示执行不及时,调度正确命令执行不严,无论有无不良后果出现一次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二十二条:对生产岗位出现的事故、隐瞒不报或上报不及时,不提出处理意见或不参加事故处理,每次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二十三条:对有关的来信来访(安全,农改方面),接待或处理不及时,无论造成何后果及影响、每次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二十四条:对发变电站的员工出现违纪违规现象不处理,每次扣40.00元.
第二十五条:严格厂用电管理工作,并按计划使用,超出计划每一个百分点扣岗位工资40.00元.在年终兑现30%工资总额部分中按20%比例扣除,生活用电管理不严,存在偷,漏电现象或有违反用电管理的规定,每次扣50.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第二十六条:各安全标示牌、警告牌悬挂不正确,每发现一次扣岗位工资10.00元.
第二十七条:工作前不按规定履行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及其他规章制度,每出现一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二十八条:生产工,器具,设备备品、备件管理不善,造成丢失,除赔偿外扣除岗位工资50.00元、并照价赔偿.
第二十九条:生产物资,农改物资的领用应按审批程序进行做到励行节约,若有违背、每次扣岗位工资20.00元.
第三十条:设备出现带病运行、每发现一次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三十一条:严禁酒后操作电气设备和登杆工作,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第三十二条: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戴牢安全帽,登杆前要仔细检查好安全工具,杆上作业一定要系好,系牢双孔保险带.发现一次违章,罚款50.00元.
第三十三条: 对于思想意识差,严重忽视安全工作,屡教不改的人员要进行重罚,凡1个月累计发生同1人3次违章作业给予500.00元罚款.
第三十四条:建立设备巡视记录,专人负责,无记录的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三十五条: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劳动保护费按计划使用每超一个百分点按20%比例扣赔.
第三十六条:严格执行公司员工考核办法,积极出谋献策,积极维护企业利益,国家利益,不参与赌博等违规行为、若发现一次除按巴东电力公司员工考核细则处罚外,扣除岗位工资100.00元.
第三十七条:认真抓好农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合理布局、迅速完成农改户表工程,保证100%做到四到户的实施,若有没改造的,每户扣10.00元.
第三十八条:公司安全检查名列倒数第一名、扣200.00,名列倒数第二名扣100.00元、以上次检查名次每下滑一名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三十九条:安全生产检查中、受到公司表扬获得第一名的奖200.00,获得第二名的奖100.00元、第三名及以下不奖.
工会主席岗位考核细则
第一条:完善各种本职工作,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制度及考核办法,并按要求悬挂上墙,每少一项扣10.00元、有制度不执行每次扣15.00元.
第二条:对后勤上班劳动纪律情况每天进行一次抽查,对违纪行为处理,未进行、进行后未处理的每次扣5.00元.
第三条:对分管工作制定考核办法,考核不严,失职、每月出现一次扣20.00元.
第四条:负责调解工作,减少职工间的纠纷,由调解不当或不及时而造成纠纷或影响的扣10.00元.
第五条:负责考勤统计上报,张榜公布不及时,不公布每月出现一次扣10.00元.
第六条:食堂卫生差,每出现一次扣10.00元.
第七条:食堂工作人员不团结,不协作,分工不明确而影响职工就餐饮食质量的每出一次扣10.00元.
第八条:食堂菜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造成就餐人员价格过高,不实行阶段性宏观控制的,职工反映事件真实,每次扣5.00元.
第九条:由于管理不严,造成就餐帐目不明,不符,不张榜公布的,每出现一次扣5.00元.
第十条:每月组织一次职工活动,节日活动整体安排,没进行的扣5.00元.
第十一条:负责对清洁区域卫生进行布置检查评比工作,并做好记录.不进行的每次扣5.00元、无记录扣3.00元.
第十二条:工会财务管理明确,帐目分开管理,开支合理,严格审批程序,若出现问题扣50.00元、财物丢失照价赔偿.
第十三条:协助青,妇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检查计划生育的统计上报和三查活动,并将情况及时向站反映,不执行、不协作,每出现一次扣100.00元.
第十四条:负责对职工之家等公物保管,现场清洁.现场不清洁、公物有损坏而不要求赔偿和处理,每出现一次扣20.00元.
第十五条:协助总务对站公物进行管理,进行登记,建立台帐,不进行的扣50.00元.
第十六条: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使职工正当权益提出、通过合理渠道解决,不发生纠纷.若出现不按合理渠道进行、每出现一次扣15.00元.
第十七条:坚持后勤为生产服好务,每出现一次重大安全事故、工会主席负连带责任,重大事故一般一类扣除30%兑现工资总额100,一般二类扣除30%兑现工资总额10,一般三类扣除30%兑现工资总额5.
第十八条:主动配合安全生产管理,每月不低于8次到现场进行检查,纠正现场违纪行为、并按制度执行.不执行者、每差一次扣5.00元、出现有违纪行为、不按制度执行的扣10.00元.
第十九条:在公司各种检查中(包括安全检查),得到倒数第一名的扣100.00元;倒数第二名的扣50.00元.
第二十条:工会工作得力、获得公司表彰,评为先进工作单位的,奖励100.00元.
第二十一条:积极投稿,每发表1篇奖10.00;超过5篇每篇奖15.00元.全年低于5篇,每差1篇扣15.00元.在电力快讯以上发表的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评为宣传工作第一名的奖100.00元.
第二十二条:在公司各种检查中(包括安全检查)获得第一名的奖10.00元、获得第二名的奖50.00元.
营销主任(副主任)考核细则
第一条:分管工作在公司检查,抽查中、出现与分管职责相关的处罚内容、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及履行经济赔罚外,本所内按照本细则规定执行.
第四条:认真制订各项指标考核办法,制订月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好电力营销工作,不得出现欠费(有自愿预交电费的要将电费余额如数上报,如数进帐)及挪用电费现象(特殊用户,特殊情况报所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若出现无考核办法或营销差错,一次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八条:全月发生人为操作事故者、无论造成的不良后果是否严重、扣款100.00元、发现习惯性违章者不处罚的扣款50.00元、另外发生重大事故扣除全年30%兑现工资总额;发生一般事故:一类事故扣除30%兑现工资总额的25;二类事故扣除30%兑现工资总额的10;一类故障扣30%的兑现工资总额的5;凡误操作未造成后果,每发生一次扣岗位工资250.00元、所辖人员有违规违纪现象,不处理或不督查者一经发现,营销主任(副主任)应负50%的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认真组织实施三公开、四到户,每月定时,定点将电量,电价,电费张榜公布、创优质服务,履行供电服务承诺、规范服务行为、认真接待并及时落实营销方面的来信来访,未及时处理者、每发现一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二十四条:发现一户无表用电,罚款500.00元、无表用户从用电之日起补足电费、并负责收回交到供电所.如发现故障表隔夜不处理,到第二天处理者一经查实,每天罚款10.00元、发现不封表计,表箱,每只罚款2.00元.
第二十五条:综合线损必须控制在18%以内、如超过指标,每一个百分点罚款15.00元、线损高的村要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连续3个月一直超过考核指标,每一个百分点罚款100.00元.
第二十八条:设备出现带病运行、不及时上报和检查者、每发现一次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二十九条:建立设备巡视记录,组织人员从事设备检查,夜间巡视,夜间巡视必须要有两人以上一起执行、巡视要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力度,出效果,此项活动各片每月不得低于两次,被检查户数不得低于50户,检查巡视情况要有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厉打击偷电行为、对违法行为(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及时上报,依法打击,否则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三十一条:严格执行公司员工考核办法,积极出谋献策,积极维护企业利益,国家利益,不参与黄,赌、毒,非等违规行为、若发现一次除按巴东电力公司员工考核细则处罚外,扣除岗位工资100.00元.
发电厂车间主任考核细则根据供电营业所规范化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所发电厂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第一条:车间应完善必要的岗位职责,安全职责,运行规程以及水工工作流程和下列记录:设备缺陷记录,生产进度记录,绝缘工具登记及试验记录,水工建筑物检查记录,设备巡视检查记录,设备检修试验记录,习惯性违章处罚记录,运行日志,业务学习记录,会议记录,每差一种扣岗位工资50.00元、填写不完整,不详实每次扣岗位工资10.00元.
第二条:严格执行两票四制,必须正确使用下列票证: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检修申请票,倒闸操作票,水机操作票,口头电话命令记录,综合命令票,操作命令票,事故障碍登记记录,雷电活动及避雷器动作记录以及各种票证登记不使用者每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使用不正确或有差错者每次扣岗位工资10.00元.四制执行不严,生产现场不清洁、交接班出现问题,设备缺陷未发现,发现后无记录,巡视不到位、无记录,每发现一次扣10.00元.
第三条:定期组织设备清洁卫生,不组织者每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无记录者每次扣岗位工资10.00元、经常保持生产,生活场所整洁及时清除杂草和垃圾,未清除者每发现一次扣岗位工资20.00元.
第四条:根据缺陷分类实行计划消缺工作,应有计划,落实及总结,执行不力或不执行者扣岗位工资200.00元、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损失情况赔付30%损失,在年终兑现30%工资中扣除并扣岗位工资200.00元.所安全领导小组在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且发电厂无记录的,每处扣岗位工资20.00元.
第五条:按时进行生产,安全等生产性统计上报工作,若出现不报,错报,漏报,延期报每次每种扣100.00元.
第六条:生产场所物品置放应有序,混乱者每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七条:设备应进行专责划分,制定设备专责一览表,无专责牌每发现一次扣岗位工资10.00元.
第八条:建立和完善设备台账,按规定对设备进行评级,不执行者每次扣岗位工资40.00元.
第九条:休假由车间主任统一调配、运行时,每台机每班必须保证一人上班、停运时必须有人值守,若出现无人值班及值守视同离岗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十条:应执行业务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技术问答、反事故演习,不按期执行每次扣岗位工资20.00元.
第十一条:对上级正确安全生产指示执行不及时,调度正确命令执行不严,无论有无后果出现一次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十二条:对车间运行人员的违章违纪不处理,每出现一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十三条:严格厂用电管理,并按计划使用,每超计划一个百分点扣岗位工资40.00元、在年终兑现30%工资总额中按20%比例扣除,生产,生活用电混乱,不严格分开者、每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偷电者加倍处罚.
第十四条:生产工,器具,设备备品备件管理不善造成损坏或丢失的除照价赔偿外还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十五条:各安全标示牌、警示牌悬挂不正确,每发现一次扣岗位工资10.00元.
第十六条:生产物资应按审批程序进行领用,做到励行节约,若有违背、每次扣工资20.00元.
第十七条:工作中违章违纪有习惯性违章现象每发现一次扣岗位工资80.00元.
第十八条:严禁在工作场所赌博,每发现一次按巴东县电力公司处理违纪员工暂行规定处罚,并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十九条:有水不能开机、造成弃水,除赔偿电量损失外还扣岗位工资20.00元.
第十二条:对车间出现的事故、隐瞒不报或上报不及时,不提出处理意见或事故处理,每次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二十一条:安全工器具,清防设施到期不试验、无标签,不按规定存放或造成损失每出现一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二十二条: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对发电厂进行35次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查出运行人员有违章违纪现象,车间主任均应按扣除岗位工资额的30%负连带责任,此条涵盖上一级领导的各种检查.
第二十三条:所下达的生产任务必须完成,除灾害原因外不能完成的每万度扣年终30%兑现工资总额的10%扣完为止.
第二十四条:在上级各种工作考核中成绩不佳,给全所造成负面影响或成绩优秀、给全所争得荣誉的由所委会讨论进行奖罚.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若与上级各种规定有抵触或出入者以上级规定为准,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公司处理违章违纪员工暂停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变电站车间主任岗位考核细则根据供电营业所规范化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所变电站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第一条:完善必要的岗位职责,安全职责及运行规程,各种管理制度,每差一种扣10.00元、执行不严格扣20.00元.
第二条:严格执行两票四制按检修类,操作类,安全类,工作类,培训类搞好各种票证的联系及正确使用.不使用者每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使用不正确或有差错者每次扣岗位工资10.00元.四制执行不严,生产现场不清洁、交接班出现问题,设备缺陷未发现,发现后无记录,巡视不到位、无记录,每发现一次扣10.00元.
第四条:根据缺陷分类实行计划消缺工作,应有计划,落实及总结,执行不力或不执行者扣岗位工资200.00元、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损失情况赔付30%损失,在年终兑现30%工资中扣除并扣岗位工资200.00元.所安全领导小组在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且变电站无记录的,每处扣岗位工资20.00元.
第八条:休假由变电主任统一调配、必须保证每班有人值守,检查时,无人值守视同离岗,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九条:应执行业务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技术问答、反事故演习,不按期执行每次扣岗位工资20.00元.
第十条:对上级正确安全生产指示执行不及时,调度正确命令执行不严,无论有无后果出现一次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十一条:对车间运行人员的违章违纪不处理,每出现一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十二条:严格厂用电管理,并按计划使用,每超计划一个百分点扣岗位工资40.00元、在年终兑现30%工资总额中按20%比例扣除,生产,生活用电混乱,不严格分开者、每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偷电者加倍处罚.
第十三条:生产工,器具,设备备品备件管理不善造成损坏或丢失的除照价赔偿外还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十四条:各安全标示牌、警示牌悬挂不正确,每发现一次扣岗位工资10.00元.
第十五条:生产物资应按审批程序进行领用,做到励行节约,若有违背、每次扣工资20.00元.
第十六条:工作中违章违纪有习惯性违章现象每发现一次扣岗位工资80.00元.
第十七条:严禁在工作场所赌博,每发现一次按巴东县电力公司处理违纪员工暂行规定处罚,并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十八条:对车间出现的事故、隐瞒不报或上报不及时,不提出处理意见或事故处理,每次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十九条:安全工,器具,消防设施到期不试验、无标签,不按规定存放或造成损失每出现一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二十条:变电站值班人员应挂牌上岗,着装整洁、每出现一次不挂牌及着装不整洁扣10.00元、工作时使用文明用语、遇领导检查时应耐心细致若造成不良影响者、视其情况扣岗位工资20.00元至50.00元.
第二十一条:严禁在工作电脑的光驱和软驱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发现一次扣50.00元、造成系统损坏者除赔偿损失外还扣100.00元、严禁利用工作电脑玩游戏,每发现一次扣20.00元.
第二十二条:出现10kv线路事故时应在10分钟内通知分管领导,讲明保护动作名称,事故现象,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告者或报告不清楚延误或影响事故处理者每次扣50.00元.
第二十三条:10kv线路出现故障,处置不当,造成事故或事故后处置不当造成停电面积过大者、除赔偿电量损失外还应扣100.00元、损失巨大的报所委会讨论后再处罚.
第二十四条:设备维护不力或人为原因造成35kv变电站全站停电达15分钟时视同事故一次,除赔偿电量损失外还扣250.00元损失在30%年终兑现工资中扣除.
第二十五条:对完不成年度供电量的(以10kv关口计量为准),实行全站工资同供电量挂钩,每差1万度扣年终30%兑现工资总额的10,扣完为止,因灾除外,但需要所委会议定.
第二十六条:在上级各种工作考核中成绩不佳,给全所造成负面影响或成绩优秀、给全所争得荣誉的由所委会讨论进行奖罚.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若与上级各种规定有抵触或出入者以上级规定为准,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公司处理违章违纪员工暂停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办公室主任调度岗位考核细则为了认真抓好办公室(后勤)工作,使办公室工作能真正做到上传下达,服务于生产一线,为领导当好得力助手和参谋,让办公室各职能工作真正围绕企业转起来,让办公室(后勤)人员能各负其职、各尽其能,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一条:按工作标准化管理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每差一项扣10.00元、执行不严每次扣15.00元.
第二条:努力学习政治,研究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能力、增强工作责任感,热爱工作岗位、献身于工作岗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团结一心、齐心协力、一心为企业效益着想,以大局为重、不搞阳奉阴违、不搞个人英雄主义.违者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三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指令,不参于黄,赌、毒,非等违法行为.否则每发现一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四条:对后勤人员管理不力、造成违章违纪现象又不处理,每次扣50.00元.
第五条:认真落实好事故处理的调度工作,因调度工作不及时,不合理而引起的事态扩大,每次扣元.
第六条:上班时应着装整洁、挂牌上岗,使用文明用语、不得说脏话、丑话、对人应谦恭、和蔼,亲热、接电话时,应先报姓名、否则一次扣岗位工资20.00元.
第七条: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若不听从安排者一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八条:认真搞好各种报表,统计,核算工作,不按时上报者(特殊原因除外),除承担上级处罚外,另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九条:认真搞好上传下达工作,各种文件等应及时传阅至领导鉴阅、对收文内容应作详尽记录,归类保存,否则发现一次扣岗位工资20.00元.
第十条:认真搞好会务整理及记录,保存,协助抓好规范化管理工作,积极搞好各方面配合协调工作,领导所需的各种资料,情况,报表及时收集,整理送交领导办公地点、供领导工作中作参考依据,否则出现一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十一条:认真抓好值班管理,值班必须做到日上清楚,事上明白,认真作好记录,认真搞好交接手续、做到有录可查,记录真实,若出现上班无记录每发现一日扣岗位工资20.00元50.00元.
第十二条:认真接待来信来访者、细心向来者解释,不得与来访者争执.执行首问责任制,不论是电话、来信,来访,实行谁接待、谁负责处理(找领导汇报,当面解释)并做好记录,重要事务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并如实作好事务处理的回复回查工作,否则发生一次扣岗位工资20.00元50.00元.
第十三条:认真搞好办公区域内清洁卫生,努力创造一个良好工作环境、根据实际力争办公室设备摆设有序,条理清楚,否则扣岗位工资20.00元.
第十四条:抓好社会综治的日常管理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十五条:认真搞好防火、防盗工作,做到人走灯熄,人去火灭、人离锁门,确保不出现人为的安全事故、否则除赔偿损失外,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十六条:认真搞好后勤服务工作,努力抓好食堂工作和办公室接待工作,让生产一线职工感觉回所就象回家,为认真落实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下乡生活安排的有关规定打下良好基础、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让下乡人员能更好地安心工作,力争做到食堂安排公司下乡人员生活,为所降低招待支出、否则扣岗位工资20.00元.
财务核算材料会计考核细则
第一条:严格执行《会计法》和财务管理制度,为站的财务开支及时提供情况,为站理好财.每月报表不按时上报的扣款100.00元.
第二条:严格现金管理,下班后现金存入保险柜或存入银行、未经批准严禁借支,若因失职造成现金遗失除按规定处罚外,并扣100.00元、随意给他人借支除负责收回借支外,每发生一次按20%比例罚款.
第三条:现金的提取,应按使用预算进行、严禁一次性时取大额现金库存财务室,在提取前、应清点核实清楚,严防进行财务室发放,一经查出核实,除自己负责之外,每次扣20.00元.
第四条:严格票证管理,票证使用符合规定,真实填写,清楚,清晰,计算准确,整齐,不得使损坏的票据进入财务室报销、若财务审计部门返回或通报,每次扣20.00元.
第五条:票证的报销应严格审核、严禁不合符规定票据报销、无签字审批票证不得报销、若出现一次扣100.00元.
第六条:随时对物资进行稽查,抽样与帐核对、并将情况及时反映给所长,每月抽查最少一次5种以上物资,不执行者每次扣10.00元、执行了但不上报者扣5.00元.
第七条:物资的采购必须按计划进行、保证物资供应不得随意乱采购、每出现一次扣20.00元.
第八条:物资的采购必须先送计划,经所长同意后进行、不得随意采购或不经批准采购、每出现一次除处罚外,扣50.00元、并不得报销任何费用,物资采购期间按事假处理.
第九条:在公司购物时,必须做到帐,物相符,经常性与公司核对帐目,以使帐与帐,帐与物相符,材料会计与保管员经常性核对、不发生错帐,漏帐等、每出现一次扣20.00元.
第十条:所个人领用物资(含工具,劳保用品等)必须先经所长签字,再建立台帐,登记清楚,并经常性检查,若造成遗失或不经领导许可而他人带走的,每出现一次扣20.00元、并责令收回或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物资入库登记及时,准确,并与公司财务,所保管员做到帐与帐相符,若不符或因入库不及时,造成跨月做帐等、每出现一次扣10.00元、影响年终兑现的,扣除30%年终工资总额10.
第十二条:物资报表应及时准确,按月反映物资的消耗和采购情况,每月无报表扣20.00元.
奖励由于财务工作精细.受到公司表扬或奖励,奖励100.00元.炊事员岗位考核细则为了认真抓好后勤服务工作,让后勤服务工作真正服务于生产一线,让后勤人员能尽职尽责,有章可循,接受大家监督,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一条:努力学习政治,研究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能力、增强工作责任感,热爱工作岗位、献身于工作岗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团结一心、齐心协力、一心为企业效益着想,以大局为重、不搞阳奉阴违、有搞个人英雄主义、违者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二条: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指令,不参于黄,赌、毒,非等违法行为、否则每发现一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三条:服从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若不听从安排者一次扣岗位工资50. 00元.
第四条:认真搞好责任区内卫生(保证一天至少一次打扫)、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否则发现一次扣岗位工资20.00元.
第五条:适时时行就餐人员统计,合理安排就餐需量,避免发生浪费现象,保证价廉味美,否则发现一次扣岗位工资元.
第六条:讲究卫生,提高服务质量,端正服务态度,及时向领导提出合理建议,不得向就餐人员表现不满意情绪,否则发现一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七条:保证按规定的时间就餐,除特殊情况(因重要事情领导同意)外,不得随意改变就餐时间,否则发生一次扣岗位工资20.00元.
第八条:认真搞好各种记录,随时接受抽查,及时予以核算,否则扣岗位工资20.00元.
第九条:爱护公共财物,因不负责任或故意造成损坏,除照价赔偿外,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十条:认真搞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轻者照价赔偿外,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另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十一条:认真抓好食堂所需材料的准备工作,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配合公司规定搞好接待工作,让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下乡能安心工作,为所降低招待费开支.否则扣岗位工资20.00元.
驾驶员考核细则为强化劳动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对各分管工作认真负责,自觉接受监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车辆更好的为生产,生活服务好,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第一条:车辆在所时,保持车辆清洁、将车停到指定位置,定期搞好车辆维护,保养.因维护,保养不到位、而使车辆不能正常驾驶,每出现一次扣30.00元.
第二条:车辆维修,价值在100.00元以上者必须先报主管人批准,然后修理,若每发生一次擅自修车扣30.00元、且修理费用自理.
第三条:车辆里程以里程表为依据,每月结一次帐,不按时结帐者、每次扣40.00元.
第四条:车辆油料消耗:按每百公里定额外负担18公升计算,并实行节奖超赔制度,节约20%奖,超耗100%全赔.
第五条:借车必须有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出车,里程维护费用,油料费用由司机自行与借车人结帐,回站时立即将出车通知单交给站主管.否则扣50.00元.
第六条:在报销修理费发票和其他相关费用时,必须据实报销、不得弄虚作假.每发生一次扣100.00 元、注意发票规范、不规范每次扣5 .00元(由会计先审,会计出具不合格票数).
第七条:司机必须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安全驾驶,每违章一次扣10.00元(以交警部门处罚为依据),且处罚款由本人承担.
第八条:每出现一次一般性安全事故、扣除年终30%岗位工资总额的10,当月扣岗位工资200.00元;每出现一次中性及以上事故(指造成车辆和人身伤害的)每次扣年终30%岗位工资总额的100,且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司机的责任,并扣除司机的全部安全奖,对司机进行待岗处理.
第九条:严禁公车私用,或不经允许给别人干私活者、一经核实对司机每次罚款50.00元.
第十条:司机在站时,应当参加站内一切活动,若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10.00元.
第十一条:应和各部门人员协调配合,相互协作,若遇事推诿,不负责每发生一次扣20.00元.
第十二条:工作中对待问题不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处理,而发生争吵,或打假,骂人者每次扣20.00元、并扣精神文明奖50.00元.
以上行为造成后果或来重的,按公司《岗位规范》处理,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励行节约,修旧利废,价值超过300元者奖20.变电站值班员岗位考核细则
第一条:必须遵守岗位职责,安全职责及运行规程,各种管理制度,违反一次扣20.00元.
第三条:定期打扫设备清洁卫生,不打扫者每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无记录者每次扣岗位工资10.00元、经常保持生产,生活场所整洁及时清除杂草和垃圾,未清除者每发现一次扣岗位工资20.00元、设备专责未达到要求的每次每处扣10.00元.
第四条:生产场所物品置放应有序,混乱者每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五条:休假由变电主任统一调配、必须保证每班有人值守,检查时,无人值守视同离岗,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六条:值班员对上级正确安全生产指示执行不及时,调度正确命令执行不严,无论有无后果出现一次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七条:严格厂用电管理,并按计划使用,每超计划一个百分点扣岗位工资40.00元、在年终兑现30%工资总额中按20%比例扣除,生产,生活用电混乱,不严格分开者、每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偷电者加倍处罚,各班应将当班厂用电量计算并登记.
第八条:生产工,器具,设备备品备件使用不善造成损坏或丢失的除照价赔偿外还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九条:值班员在当班过程中对各安全标示牌、警示牌悬挂不正确,每发现一次扣岗位工资10.00元.
第十条:工作中违章违纪有习惯性违章现象每发现一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拒不服从车间主任合理调动者扣岗位工资20.00元、并交所处理.
第十一条:严禁在工作场所赌博,每发现一次按巴东县电力公司处理违纪员工暂行规定处罚,并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十二条:当值值班员对站出现的事故、隐瞒不报或上报不及时,不提出处理意见或事故处理,每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十三条:当值值班员对安全工,器具,消防设施不按规定存放或造成损失每出现一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十四条:变电站值班人员应挂牌上岗,着装整洁、每出现一次不持牌及着装不整洁扣10.00元、工作时使用文明用语、遇领导检查时应耐心细致若造成不良影响者、视其情况扣岗位工资20.00元至50.00元.
第十五条:严禁在工作电脑的光驱和软驱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发现一次扣50.00元、造成系统损坏者除赔偿损失外还扣100.00元、严禁利用工作电脑玩游戏,每发现一次扣20.00元.
第十六条:当值值班员若在出现10kv线路事故时应在10分钟内通知分管领导,讲明保护动作名称,事故现象,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告者或报告不清楚延误或影响事故处理者每次扣50.00元.
第十七条:当值值班员若在10kv线路出现故障,处置不当,造成事故或事故后处置不当造成停电面积过大者、除赔偿电量损失外还应扣100.00元、损失巨大的报所委会讨论后再处罚.
第十八条:当值值班员若在设备维护不力或人为原因造成35kv变电站全站停电达15分钟时视同事故一次,除赔偿电量损失外还扣250.00元损失在30%年终兑现工资中扣除.
第十九条:本细则未尽事宜,若违章者以上级处理违章违纪员工暂停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发电厂值班员岗位考核细则
第一条:按照规定做好各种记录,每差一种扣岗位工资50.00元、填写不完整,不详实每次扣岗位工资10.00元.
第三条:定期进行设备清洁卫生,不执行者每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无记录者每次扣岗位工资10.00元、经常保持生产,生活场所整洁及时清除杂草和垃圾,未清除者每发现一次扣岗位工资20.00元.
第四条:根据消缺计划实行消缺、执行不力或不执行者扣岗位工资200.00元、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损失情况赔付30%损失,在年终兑现30%工资中扣除并扣岗位工资200.00元.所安全领导小组在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且发电厂无记录的,每处扣责任人岗位工资20.00元.
第七条:应按设备专责划分图,搞好设备专责,设备专责不到位者每发现一次扣岗位工资10.00元.
第八条:协助车间领导完善设备台账,按规定对设备进行评级,不执行者每次扣岗位工资40.00元.
第九条:休假由车间主任统一调配、不服从安排者或出现无人值班及值守视同离岗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十条:应执行业务培训计划,配合车间主任定期开展技术问答、反事故演习,不按期执行每次扣岗位工资20.00元.
第十八条:有水不能开机、造成弃水,除赔偿电量损失外还扣岗位工资20.00元.
第十九条:对出现的事故、隐瞒不报或上报不及时,不进行事故处理,每次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二十条:安全工器具,清防设施不按规定存放或造成损失每出现一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二十一条:在上级各种工作考核中成绩不佳,给全所造成负面影响或成绩优秀、给全所争得荣誉的由所委会讨论进行奖罚.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若与上级各种规定有抵触或出入者以上级规定为准,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公司处理违章违纪员工暂停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团支部书记考核细则为了搞好团建工作,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和推动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中、在清太坪供电所的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特拟定以下考核细则.
第一条:团支部组织完善,制度上墙,无制度扣岗位工资10.00元.
第二条: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无计划,总结,扣5.00元.
第三条:每月组织一次团员青年活动,节日活动安排,未举行的每次扣5.00元.
第四条:每季度进行竞赛活动及墙报宣传,扶贫、一助一活动未进行的扣10.00元.
第五条:协助工会,女工小组展开工作,不协助扣10.00元.
第六条:负责青年活动室公物管理,现场清洁、公物损坏照价赔偿,若不要求赔偿和处理,每发现一次扣20.00元.
第七条:负责青年文明示范岗的实施执行、全年无活动记录的扣50.00元.
第八条: 积极投稿,每发表一篇奖10.00元、在电力快讯及以上报刊发表按公司文件执行、评为宣传工作第一名奖10.00元.
第九条:全年团建工作抓得扎实,获得公司及以上表彰的奖励100.00元.
女工小组长考核细则为了切实保护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其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女职工在企业改革中的作用,把计划生育落到实处,严禁无计划生育,特拟定以下考核办法:
第一条:女工小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差一项扣岗位工资10.00元.
第二条:负责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的传达落实,不执行扣10.00元.
第三条:负责生育对象(主管,协管)摸底登记,并负责上报工作,每出现一次问题,扣20.00元.
第四条:负责节育措施登记,若未登记,查出问题扣20.00元.
第五条: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登记建卡,将卡片按月清理,汇报公司计生办,未执行扣5.00元.
第六条:建档,立帐,人口与计划生育两卡,四单,五本台帐,户外公布栏,缺一项扣20.00元.
第七条:凡是流入,流出人员,都要登记建卡上报汇总,并将复印件上报,未报告扣10.00元.
第八条:负责三查工作,合格率未达100%的扣20.00元.
第九条:每半年举行一次生殖生育知识竞赛、考试,墙报宣传,未进行的扣10.00元.
第十条:积极投稿,每篇奖励10.00元、在电力快讯以上发表的按公司文件执行、评为宣传第一名的奖100.00元.
第十一条:女工计划生育工作获得公司表彰的,奖励100.00元.
安监员岗位考核细则
第一条:每月25日应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未组织进行或未做记录每次扣岗位工资10.00元.
第二条:每月应对安全活动等安全技术专刊组织落实,不落实者每次扣10.00元.
第三条:安全用具,消防设备应建立档案,到期试验、并站张贴标签,到期前10天不及时上报副所长每次扣10.00元.
第四条:针对全所职工的违章行为应登记处罚,不执行者扣40.00元.
资料管理员岗位考核细则
第一条:每月28日必须将票证、各种记录执行情况上报副所长,不报,错报,漏报,延期报,每次扣岗位工资30.00元.
第二条:每次上报票证记录情况,若有违反《两票管理办法》者、必须将处理意见同时上报,没有处理意见每次扣岗位工资20.00元.
第三条:现场资料不及时整理,归档,每出现一次扣岗位工资20.00元.
第四条:图纸资料必须认真保管,图纸资料借阅应做好登记,每丢失一份扣岗位工资10.00元.
第五条:技术培训无计划,有计划不执行、每次扣岗位工资5.00元.
第六条:技术专刊,技术问答、反事故演习等不按期进行、每出现一次扣岗位工资10.00元.
材料保管考核细则
第一条:物资的采购必须先送计划,经所长同意后进行、不得随意采购或不经批准采购、每出现一次扣50.00元、并不得报销任何费用,物资采购期间按事假处理.
第二条:在公司购物时,必须做到帐,物相符,经常性与公司核对帐目,以使帐与帐,帐与物相符,所材料会计与保管员经常性核对、不发生错帐,漏帐等、每出现一次扣20.00元.
第三条: 所个人领用物资(含工具,劳动用品等)必须先经站长签字,再建立台帐,登记清楚,并经常性检查,若造成遗失或不经领导许可而让他们带走的,每出现一次扣20.00元、并责令收回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物资入库登记及时,准确,并与公司财务,所材料会计做到帐与帐相符,若不符或因入库不及时,造成跨月做帐等、每出现一次扣10.00元、影响年终兑现的,扣除30%年终工资总额10.
第五条:物资出库应严格履行手续和程序,对于生产物资出库,事故处理或抢修应随要随开票(包括下班)不影响安全生产,若因不开票造成延误,每次扣岗位工资10.00元.严禁累计开票,每出现一次扣50.00元.
第六条:物资报表应及时准确,按月反映物资的消耗和采购情况,每月无报表扣20.00元.
第七条:应积极配合所领导和财务人员随时查帐,查物.不积极配合者每次扣10.00元.
第八条:所安排的检修必须积极参加,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10.00元、检修当天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积极向各级刊物投稿,在电力快讯刊物上发表的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被评为宣传工作第一名的奖100.00元.
座收员考核细则
第一条: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及各种规定,若违反岗位规范、未造成严重后果及影响者扣岗位工资20.00元、反之加倍处理.
第二条:进行电费审核清单输入及打印时,出现差错者每次扣岗位工资10.00元、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三条:积极搞好座收准备工作,每位用户结算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分钟,超时且造成不良影响者扣岗位工资20.00元.
第四条:积极配合所核算人员搞好电量,电费及线损核算工作.不配合或处差错者每次扣岗位工资20.00元、严重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负责微机管理系统内资料的保存,严防病毒,他人破坏,若保存不当造成资料丢失或不全者每次扣岗位工资200.00元、并视其损失扣其年终兑现工资的30%至50.
第六条:保持营业场所及周边环境清洁、地面有纸屑,杂草及室内有蜘蛛网,每处扣岗位工资10.00元.
第七条:保持营业室内各种设备的完好,并置放有序,造成丢失或损坏都要照价赔偿,还应扣岗位工资50.00元.
第八条:每班电费收入应盘存,并送入开户银行储存,不得有现金遗留,不遵守者扣其岗位工资50.00元、造成现金被盗者应赔偿全部损失,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搞好发票管理,已用和未用应严格分开、作废票应通知分管领导及核算人员,若保管不善造成丢失者扣岗位工资50.00元、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客户有困难,不能解决时,应在30分钟内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超时造成不良影响者扣岗位工资100.00元.
第十一条:每日上班、下班应随手将门窗关好并检查,不执行者每次扣岗位工资50.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扣岗位工资200.00元、视其责任扣年终兑现工资的30%至50.
第十二条:不得在营业室内进行黄,赌、毒,非等违法活动,每发现一次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在工作中受到上级的各种表彰者或出色者由所委会讨论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四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法律规定有抵触者、以上级规定及法规为准.
制度类安全生产及营销类制度清太坪供电所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尊师爱徒,团结同志,礼貌待人、遵守值班纪律,爱护公物,设备.电话联系工作应先报姓名、文明礼貌.
第二条:上班不准穿背心、裙子,短裤,拖鞋,高跟鞋等不利于工作的服饰,做到服装整齐.
第三条: 严格清洁卫生制,强调执行:
(1)不准在控制室或配电房吸烟,烧饭、以免引进老鼠或引起火灾事故.
(2)残食杂物不准乱丢乱倒,需清除到指定地点或垃圾箱.
(3)划分清洁区域,专人管理,定期清扫、并经常注意保持.
(4)控制室,配电室,办公室及所有控制(开关)盘,柜,箱,应窗明几净、摆设整齐.
(5)室内外无积水,无垃圾,无散失器材和杂物,无蜘蛛网.
(6)各种图表具备,悬挂整齐,资料保管符合要求,方便使用.
(7)电缆沟,电缆排列整齐,无积水,泥沙垃圾,盖板完好平整.
第四条:场地环境要求:
(1)场地应平整,道路成形或畅通,设备巡视有走道.
(2)搞好绿化,防止污染,净化空气(种植花木应选择低,矮品种、不得种高杆作物.)
(3)设备完好率达到部颁标准的要求.设备,箱体,金属构架应定期做油漆,做到无锈蚀、无渗漏,设备标示明显,名称编号正确,相色清楚,表面无灰尘.
(4)生产厂房无漏水损坏,孔洞已堵塞,防火墙均做好,安全设施完好.
(5)户内设备有防鸟措施,杆头已封堵.
(6)生产区有出入制度,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会客,生产区不作会客场所、孩童不得入内.生产区不得有家禽家畜进入.
清太坪供电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工作任务和安全必须做到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第二条:生产所长,所技术员对全所安全职责;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对当值的人身、设备安全职责;全所职工对本所安全关心、对自身和所辖设备的安全负责.
第三条:接班后,应根据当时的气候和当值的运行方式做好事故预想,做好值班人员的分工,以利在非正常情况下能沉着应战.
第四条:定期进行安规和劳动安全法规考核、认真执行三规十制.
第五条: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校验、填好检修记录卡,健全设备台帐和技术档案.
第六条:所领导对全所设备,建筑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每月组织一次定期检查,并发动引水渠道附近群众护渠和报险情、对突出贡献者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七条:加强全所技术培训、反事故演习(全所每季进行一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尽可能将事故处理在发生之前.
第八条:对不按操作规程办事而发生的一切事故、要追究责任,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纪律处分.
清太坪供电所反习惯性违章管理暂行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杜绝习惯性违章,切实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违反电力安全生产法规以及各项规程制度的行为均按本规定进行登记,考核和处理.
第三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现场、经常对员工执行电力安全法规以及各项规程制度情况进行检查,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杜绝习惯性违章.
第四条:所部,车间,班组必须建立《员工习惯性违章档案》,发现习惯性违章必须登记.
第五条:分级建立反习惯性违章和奖励制度,保护人.
二、反习惯性违章登记
第六条:习惯性违章行为分级登记.具体登记办法为:
一、班组发现个人习惯性违章,由班组长负责登记,记违章个人习惯性违章次.
二、所发现本所员工习惯性违章,由所领导负责登记,记违章人所在班组习惯性违章一次.
三、所发现其他单位员工在所工作有习惯性违章,由所领导负责登记,记违章人所在单位习惯性违章违章一次.
四、公司领导和职能部室管理人员发现习惯性违章,由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登记,记违章人所在单位习惯性违章一次.
三、反习惯性违章考核
第七条: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员工个人当年累计习惯性违章三次及以上,班组当年累计习惯性违章五次及以上,站累计习惯性违章十次以上,取消当年先进个人、先进班组和先进站评选资格.
第八条:凡发现反习惯性违章考核条款之一、尚未构成事故者、分层次予以处罚,即:班组长发现习惯性违章的,对习惯性违章员工罚款20元;所领导发现习惯性违章的,对习惯性违章员工所在班组罚款40元人次.
所发现其他单位员工在本站习惯性违章的,对习惯性违章人所在单位罚款60元人次.
公司领导以及职能部室管理人员发现习惯性违章的,对违章人所在单位罚款100元人次.
四、处罚程序与罚款管理
第九条:发现习惯性违章,由公司领导对违章人所在单位发出《反习惯性违章处罚通知书》,由被处罚对象签收,拒绝签收的加倍处罚.
第十条:被处罚对象应在7日内主动到财务部门交款,逾期15日未交或拒交者、财务部门从工资中扣款.
第十一条:习惯性违章罚款收入,坚持分级管理,单独建帐,分级使用的原则,由财务部门建立专帐,作为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单独审批使用,用于奖励对安全生产有显著成绩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以及避免事故有贡献的人员.
五、附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所所有习惯性违章行为.
第十三条:本规定与国家,公司发布的安全生产法规不尽一致的,从其规定;未尽事宜,按公司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奖惩.
第十四条: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清太坪供电所工作票管理制度
第一条:在运行设备上工作,应根据工作性质,遵照《安规》的有关规定填写第一种或第二种工作票.严格执行两票过四关,即,一关:无票不开工;二关:票不合格不开工;三关:不符合开工手续不开工;四关:验收不合格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第二条: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一式两份,经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后,交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审查和布置安全措施,履行开工手续、双方签名后有效,方可开始工作,在工作执行过程中、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值班人员收执,按值移交.
第三条: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要求设备名称,编号清楚,任务明确,地点具体,不得涂改、掉项漏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
第四条: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开工前工作票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做完.
第五条:事故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簿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按《安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并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第六条: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同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终结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第七条:工作票必须由原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在未办理终结手续以前、值班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第八条: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洁、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周密的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漏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终结时间,双方签名后,工作票方可终结,已完工的工作票应加盖已终结印章,作废的工作票要加盖作废印章.
第九条: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照值班调度员或有关单位书面指定的人员的命令执行.
第十条:工作票应严格按上级统一工作票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无票工作.
清太坪供电所操作票制度
第一条:操作票按其性质,应用范围分为:综合命令操作票,操作命令票和倒闸操作票三种.
第二条: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调度下达的综合命令操作票或操作命令票的操作任务,由操作人按现场运行规程规定填写倒闸操作票,但正式操作必须接到操作命令后,方能执行.
第三条:倒闸操作前应先由操作人和监护人员一起核对模拟图板或接线图无误,操作人、监护人审查签字后方可实际操作.
第四条:一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操作票每项操作内容只能填写一个操作元件,不得并项、其检查内容应作为一个单独项目填写,并按顺序编号,要求文字简要、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第五条:操作票的操作任务栏,必须写明设备名称,编号及工作性质,操作项目应写清设备名称和设备编号.
第六条:操作票应进行统一编号,不能用操作票的页数代替操作编号.
第七条:倒闸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安规》的有关规定,切实按操作票顺序逐项进行操作并履行监护复诵制.
第八条:在操作过程中发生疑问或调度电话铃响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向值班调度或当班负责人报告,询问清楚后再继续进行操作,决不允许擅自更改操作票或强行操作.
第九条:倒闸操作时,每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号√,操作票执行完毕后加盖已执行印章,作废票加盖作废印章,印章应盖在操作项目最后一项下面,只盖一次.
第十条:在下达或填写上述三种操作票时,使用规定统一的调度术语.
第十一条:下列各项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但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内:
1,事故处理;
2,断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3,推拉接地刀闸或拆除全站〈所〉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部颁《安规》和省局《关于贯彻执行操作票的补充规定》,严禁无令,无票操作.
第十三条:未经考试合格和见习值班员不得担任操作.清太坪供电所两票管理制度为了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保证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使两票在执行过程中标准化,规范化,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同时保证各种票证的合理化利用,不被流失,结合本站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望各班组切实遵照执行.
第一条:各运行班组务必对票证严格管理,不得撕毁或缺面少号.
第二条:各运行值班长接班前必须对交班运行班组所使用票证进行清点、若发现情况有异,必须责令交班班组完善所缺项目.
第三条:存放票证的柜子要求上锁、钥匙按值移交.
第四条:车间主任技术员对各种票证、记录台帐进行不定时抽查,发现问题要查清原因,对违反规定的要求作出处理.
第五条:在运行设备上工作,正常开停机、倒闸操作必须填(第一种或第二种)工作票(不要求填票项目除外).
第六条:操作完成,检修终结,值班负责人立即组织本班班员整理好票证.
第七条:填写水机操作票,倒闸操作票时,由值班长负责指派相应人员担任.
第八条:操作票,综合命令操作票的填写与实施细则按公司新《两票管理实施细则》实施.
第九条:不严格执行两票的处理方法:
(1)不按规定的调度术语和《两票管理办法》的细则规定内容填写,凡出现调度术语混淆不清、内容模糊,不认真仔细,出现涂改、挖,擦,补,刮等现象的,发现一处或出现一字罚直接责任人5.00元、多处,多字并罚.若有两张类似错误的,当事人罚50.00元、值班长并罚.
(2)两票已印好页码顺序号,不得撕毁缺页少号,经检查发现每少一张票,罚该班组15.00元、少多张并罚,值班长并罚.
(3)凡是出现无票操作,无论有无后果,发现一次取消当事人当月风险抵押金(包括本金),造成后果的按有关配套管理制度一并执行.
(4)凡经公司、所部,车间检查认定为差错的操作及操作票,每次操作人罚款10-20元、监护人20-30元.
(5)凡是不严格执行两票,不听从指挥,不服从安排,受罚的,年终不得评选为先进个人.
第十条: 对两票执行好的班组及个人:
(1)凡是罚款收缴上来的罚金,用来奖励严格执行两票的班组和个人.
(2)对各班组检举,揭发不严格遵照执行两票实施细则的,给予奖励,即罚多少,奖多少.
清太坪供电所交接班制度
第一条: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进行交接,并提前15分钟作好交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未到齐,不准交接班.特殊情况须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