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峡大学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三峡大学录取规则:
三峡大学录取规则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及湖北省教育厅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学校所有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二条 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内,学校依据相关规定,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三条 英语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法语限招英语、法语语种考生;日语限招英语、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学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对于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学校均予以承认。
第十五条 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原则:
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为标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专业志愿因专业计划额满而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向其他缺额专业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学、设计学类专业取得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统考成绩×60%=综合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
音乐类、舞蹈学专业取得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取得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统考成绩×60%=综合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厘米,男生不得低于170厘米。
以上各专业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排序。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术科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依次录取。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英语、日语、法语专业文理兼收。填报英语、日语、法语专业的考生,其高考外语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所在省外语总分的70%。外语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口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该省未测试口语,则按照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九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原则上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录取后不得调换专业,该专业教学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原则:考生必须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高考成绩应达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并通过教育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的公示。
第二十一条 少数民族预科录取原则同普通文理科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
第二十二条 在湖北普通文理类考生中实施“志满意得”关爱计划,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其高考文化成绩超过我校投档线5分及以上,完整且不重复的填满了6个专业志愿,我校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其填报的专业志愿之一,不调剂至未填报的专业。
第二十三条 凡填报我校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标准执行。此外,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色弱受限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类、材料类专业色盲受限。
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峡大学专业设置
| 具体专业 | 专业大类 | 专业小类 |
| 智慧水利(本科) | 工学 | 水利类 |
| 储能科学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能源动力类 |
| 供应链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
| 智能制造工程(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 环境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 城乡规划(本科) | 工学 | 建筑类 |
| 汉语国际教育(本科)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本科) | 教育学 | 体育学类 |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 广播电视学(本科) | 文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 能源与动力工程(本科) | 工学 | 能源动力类 |
|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本科) | 工学 | 电气类 |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本科) | 工学 | 材料类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 | 工学 | 电气类 |
|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 艺术学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 美术学(本科) | 艺术学 | 美术学类 |
| 运动训练(本科) | 教育学 | 体育学类 |
| 音乐学(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舞蹈学(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生物工程(本科) | 工学 | 生物工程类 |
| 制药工程(本科) | 工学 | 化工与制药类 |
| 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 | 工学 | 化工与制药类 |
| 建筑学(本科) | 工学 | 建筑类 |
| 土木工程(本科) | 工学 | 土木类 |
| 药学(本科) | 医学 | 药学类 |
| 护理学(本科) | 医学 | 护理学类 |
| 中医学(本科) | 医学 | 中医学类 |
| 医学影像学(本科) | 医学 | 临床医学类 |
| 临床医学(本科) | 医学 | 临床医学类 |
| 预防医学(本科) | 医学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 自动化(本科) | 工学 | 自动化类 |
| 通信工程(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 核工程与核技术(本科) | 工学 | 核工程类 |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 金属材料工程(本科) | 工学 | 材料类 |
| 地质工程(本科) | 工学 | 地质类 |
| 环境工程(本科) | 工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本科) | 工学 | 水利类 |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本科) | 工学 | 水利类 |
| 水利水电工程(本科) | 工学 | 水利类 |
| 行政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 统计学(本科) | 理学 | 统计学类 |
| 生物科学(本科) | 理学 | 生物科学类 |
| 化学(本科) | 理学 | 化学类 |
| 物理学(本科) | 理学 | 物理学类 |
| 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 | 理学 | 数学类 |
| 英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 日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 法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 人力资源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 旅游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类 |
| 财务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 物流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
| 汉语言文学(本科)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 体育教育(本科) | 教育学 | 体育学类 |
| 法学(本科) | 法学 | 法学类 |
| 投资学(本科)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 | 经济学 | 经济与贸易类 |
| 金融学(本科)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 工程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三峡大学录取结果几天出来
大学录取结果一般需要14-30天公布,具体时间与录取批次、省份招考进度和高校类型密切相关。
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的基本规律,高校录取结果公布周期主要分为三个关键阶段:
提前批(如强基计划、军事类院校):通常在高考结束后的7-10天内完成投档与结果公示;
本科批次:多数省份集中在高考后14-21天公布,部分省份因考生规模或政策差异可能延长至25天;
专科批次:一般在本科批次结束后15-30天内完成录取结果发布。
三峡大学简介
三峡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和原湖北三峡学院于2000年5月25日合并组建。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的前身是于1978年成立的葛洲坝水电工程学院,先后隶属于水利电力部、能源部、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1996年与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成为“211工程”建设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原湖北三峡学院是由原宜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宜昌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宜昌职业大学于1996年合并而成。
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以追溯至1923年,1978年开始举办本科教育,是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开始举办硕士研究生教育,1998年开始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60余个国家(地区)招生,在全国全面进入一本招生。
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具有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生(CSC)、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资格以及免试招收香港、台湾地区学生资格。
学校是国家水利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8年,学校被省人民政府列为“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等3个学科被列为“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目前,三峡大学已发展成为水利电力特色与优势比较明显、综合办学实力较强、享有较高社会声誉、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综合性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