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省考公务员报考——考试概念
省考是地方的公务员考试,以各省为单位,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及省公务员局进行组织的,在本省范围内举行,为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各省市县乡四级招录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二、省考公务员报考——考试目的
为满足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考是由省级政府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务员考试。各省公务员考试的目的是通过相对公平的笔试和面试考试,竞争中脱颖而出进入省级公务员管理序列。
三、省考公务员报考——考试性质
省考就是省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每年省政府研究决定聘用岗位和数量,发布招聘通知,组织统一考试。如果顺利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环节,就能够进入省公务员管理序列,成为一名公务员。
四、省考公务员报考——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时间:11月2-8日,报名网址为上海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
五、省考公务员报考——报名入口线上报名入口
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省考公务员报考——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公安系统特警和优秀居村委会干部定向招考职位可调整至大专及以上学历);
(八)具备中央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
非本市户籍社会人员报考本市公务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限具有本市户籍人员;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人员。
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尚在5年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机关(单位)批准同意。对采取定向招考方式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满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单位进行报备,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考者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机关进行报备。
三、省考公务员报考——报名材料
1、个人基本信息,如:身份证号、身高、视力、履历情况、家庭社会关系情况等。
2、个人学习信息,如: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级证、干部经历、学习成绩等。
3、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上传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200KB以下)。
4、准备好相关银行的网银支付,也可使用支付宝支付,并确保有足够金额。考生可以使用同一张网上支付卡为自己和他人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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